本規范的所有技術性內容為強制。
本規范依照GB/T1.1-2009得出的標準擬定。
本規范不涉及到權。
本規范由我國工業生產和信息化管理部明確提出。
本規范由全國各地車輛規范化技術性聯合會(SAC/TC114)歸口。
本規范承擔擬定企業:鄭州市宇通客車股權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公路車子機械設備有限責任公司、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室。
本規范參與擬定企業:中汽客汽車零部件(廈門市)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市新世紀聯保消防安全新技術應用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市生泰消防設備有限責任公司、廈門金龍協同汽車產業有限責任公司、廈門金龍旅行車推薦有限責任公司、東風汽車有限責任公司、河南少林車輛股權有限責任公司、客運車質監檢測中心、鄭州市道路運輸集團公司有限責任公司企業。
本規范起草人:周慧慈、趙軍奎、刁薇、董海斌、洪偉藝、梁榮、王玉峰、李勇、陳篤廉、郝守海、張立、鮮紅巖、王火爆。
本規范公布。
1 范疇
本標準了救火武器裝備的專業術語和界定、客運車上配備救火武器裝備的基本上規定、運用規定和別的規定。
本規范適用M2和M3類客運車、專用型校巴(下稱“車子”)。
本規范不適感用以純電動車上D類火災安全隱患處(如鋰電池)的救火武器裝備配備。
2 規范化引入文檔
以下文檔針對本文檔的運用是不可或缺的。但凡注日期的引入文檔,僅注日期的版本號適用本文檔。但凡不注日期的引入文檔,其版本號(包含全部的改動單)適用本文檔。
GB4066.2干粉滅火劑第二一部分ABC干粉滅火劑
GB4351.1-2005手提消防滅火器一部分:特性和構造規定
GB7258機動車輛運作安全生產技術標準
GB13094客運車構造安全性規定
GB/T15089機動車及掛斗歸類
GB/T19596-2004純電動車專業術語
GB30678客運車用安全標識和信息內容標記
GB50140-2005工程建筑消防滅火器配備設計標準
GA578極細干粉滅火劑
GA602粉劑救火設備
3 專業術語和界定
GB4066.2、GB13094、GB/T15089、GB/T19596-2004、GA578中定義的及其以下專業術語和界定適用本文檔。為了更好地便于應用,下列反復列舉了GB4351.1-2005和GB50140-2005中的一些專業術語和界定。
3.1
救火武器裝備extinguishingequipment
配有泡沫滅火劑并能驅動器泡沫滅火劑執行救火的武器裝備。
3.2
手提消防滅火器portableextinguisher
能在其內部工作壓力功效下,將所裝的泡沫滅火劑噴出來以滅火火災事故,并可手提式挪動的消防滅火器具。
[GB4351.1-2005,界定3.1]
3.3
極細粉劑救火設備superfinepowderfireextinguishingdevice
以極細干粉滅火劑做為關鍵救火物質,固定不動安裝在維護地區(或維護目標周邊)并能根據全自動檢測運行和(或)操縱設備手動式運行的救火設備。
3.4
A類火災classAfire
固態化學物質火災事故。這類化學物質一般 具備有機化合物特性,一般在點燃時要造成炙熱的余灰。
3.5
B類火災classBfire
液態或可熔融的固態化學物質火災事故。
3.6
C類火災classCfire
汽體火災事故。
3.7
D類火災事故classDfire
金屬材料火災事故。
3.8
E類火災事故classEfire
通電火災事故。物件通電點燃的火災事故。
3.9
救火等級firerating
表明消防滅火器可以消滅不一樣類型火災事故的效率,由表明救火效率的數據和表明火災種類的英文字母構成。
[GB50140-2005,界定2.1.4]
3.10
全吞沒救火totalfloodingextinguishing
在要求的時間內,向自然保護區噴涌一定濃度值的泡沫滅火劑,并使其勻稱地填滿全部自然保護區的救火方法。
3.11
部分運用救火localapplicationextinguishing
向維護目標立即噴涌泡沫滅火劑,并不斷一定時間的救火方法。
3.12
機艙passengerandcrewcompartment
供乘客應用的地區,即安全駕駛區和旅客區的統稱。
3.13
高電壓機器設備艙highvoltageequipmentcompartment
純電動車上貢置放電機控制模塊的室內空間。
3.14
電瓶艙battercompartment
車子上貢置放為非動力裝置出示動能的電瓶的私人空間。
4規定
4.1基本上規定
4.1.1車子上配備的救火武器裝備應是合乎消防器材市場準入制度規章制度規定的車配型商品。
4.1.2車子上配備的救火武器裝備應能滅火A類火災、B類火災、C類火災和E類火災事故。
4.1.3車子上配備的救火武器裝備的泡沫滅火劑不可浸蝕車子上的零部件。
4.1.4若采用充灌其他類型泡沫滅火劑的救火武器裝備,其裝貨救火效率,應不少于4.2和4.3中要求的救火武器裝備商品所具備的裝貨救火效率,并應確保安全性、平穩、靠譜。
4.2手提消防滅火器的運用規定
4.2.1規格型號、總數和部位
機艙內要配備手提消防滅火器(下稱消防滅火器),其充灌的泡沫滅火劑應是合乎GB4066.2要求的ABC干粉滅火劑。M2和M3類客運車的機艙內要按表1的要求采用消防滅火器的規格型號,并按表1要求明確消防滅火器的總數和部位。專用型校巴的司機周邊應配備1具不少于2kg重的ABC滅火器。專用型校巴的少一個照料工作人員周邊,應配備1具不少于2kg重的ABC滅火器。
4.2.2.1機艙內消防滅火器頂端距其下方木地板高寬比不可超過1.5m。消防滅火器以及支撐架不可闖進安全通道、旅客門引道和緊急門引道,不可危害緊急窗的根據性。
4.2.2.2消防滅火器應牢固安裝,在車子運作中不可發生亂倒、墜落等狀況。
4.2.2.3消防滅火器應拿取便捷,應不依靠一切專用工具能進行拿取姿勢。
4.2.2.4消防滅火器的部位應顯著易見,不可因主題活動構件的部位變化危害其由此可見性。不然,應在消防滅火器的周邊設定相對的標示,標示應合乎GB30678的要求,且應易見,不可被主題活動構件遮掩。
4.3極細粉劑救火設備的運用規定
4.3.1種類和作用
4.3.1.1一般規定
4.3.1.1.1車子上配備的極細粉劑救火設備(下稱“救火設備”)應是合乎GA602要求的發動機蓋專用型救火設備,且救火設備充灌的極細干粉滅火劑應是合乎GA578要求的ABC極細干粉滅火劑。救火設備的運行方法應是自動啟動與手動式運行共存(下稱“手自一體”)。
4.3.1.1.2整車插電狀況下,救火設備自動啟動時,應能根據聲覺數據信號向司機警報。
4.3.1.1.3救火設備在一切情況下運行也不解決工作人員造成潛在性的安全風險。
4.3.1.1.4救火設備的整車線束應合乎GB7258的要求。
4.3.1.2手自一體救火設備的額外規定
4.3.1.2.1手動運行作用和自動啟動作用應獨立同分布,二種作用的完成次序應不受到限制。
4.3.1.2.2手動式運行系統軟件應具備封閉式控制回路,整車插電狀況下,當手動式運行作用處在異常情況時要向司機傳出持續的聲覺或視覺效果報警系統。
4.3.1.2.3在汽車發動機工作中或終止情況下,救火設備均理應能完成手動式運行。
4.3.1.2.4在汽車發動機工作中或終止情況下,救火設備均理應能完成自動啟動。
4.3.1.2.5在斷掉整車及電瓶開關電源情況下,救火設備應能完成自動啟動作用。
4.3.2配備救火設備的部位及運用的救火方法和泡沫滅火劑量
4.3.2.1車子應在發動機蓋配備救火設備。若電瓶艙、汽柴油(或天然氣)電加熱器艙及電渦旋緩速器安裝位置未設定溫度報警設備,則應配備救火設備。
注:若電瓶坐落于發動機蓋,則視作發動機蓋的一個構件。若電瓶不坐落于艙身體,則覺得不會有電瓶艙。
4.3.2.2車子上各維護地區(或維護目標)運用的救火方法應合乎表2的要求,泡沫滅火劑量由救火設備制造商和客運車整車制造商依據安裝部位等要素一同商議明確,并應合乎表2的要求。
4.3.3安裝
4.3.3.1救火設備的安裝方法應合乎制造商的有關規定。安裝在汽車發動機倉內的救火設備,泡沫滅火劑噴涌范疇應能維護汽車發動機倉內少多處具備火安全隱患的部位(優先選擇按增壓機、發電機組、髙壓高壓油泵及輸油管、排汽管的次序)。
4.3.3.2救火設備的報警系統設備和手動式運行電源開關應布局在司機一切正常安全駕駛時的易見地區內。手動式運行電源開關應是鮮紅色、處在便捷實際操作的部位,并應設立避免工作人員操作失誤的保障措施。
4.3.3.3救火設備應安裝牢固,在車子運作和泡沫滅火劑噴涌全過程中,救火設備及構件不可掉下來。貯壓式極細粉劑救火設備的泡沫滅火劑器皿應安裝在兩者之間相一致的自然環境中,不可安裝在發動機蓋中。
4.4其他規定
4.4.1車子的商品使用手冊應該標明救火武器裝備的操作方法和查驗方式等。救火設備制造商出示的商品使用手冊中應標明救火設備的查驗方式和拆換周期時間等。
4.4.2同一輛車上配備的消防滅火器的操作步驟應同樣。
4.4.3救火武器裝備應做為車子的日常例行檢查新項目并按時拆換。手提消防滅火器的泡沫滅火劑拆換周期時間應不超過2年,救火設備的拆換周期時間應按救火設備制造商出示的商品使用手冊的要求開展。
1 規范執行的緩沖期規定
5.1除5.2中要求的車系和位置外,其他始行規范執行之日起逐漸對新生產制造商品執行。
5.2B級車中汽車發動機外置且坐落于前風擋玻璃以后的車系,始行規范執行之日起的第13個月逐漸,新生產制造商品逐漸實行對發動機蓋配備救火設備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