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須將無基座的火災探測報警器或按鍵拆下來時,先要斷開該控制回路的供電系統。
2.煙感探測器、火焰檢測器及圖象型感煙探測器維修后,應各自按GB4715、GB15631、GB14003規定開展回應閾值試驗,回應閾值應在制造業企業制成品原廠檢測技術規范要求的回應閾值范疇內。
3.感溫探測器維修后,應各自按GB4716、GB16280、GB/T21197規定開展響應速度試驗,試驗結果應符合規定規定。
4.易燃氣體探測儀維修后,應按GB15322規定開展響應速度和報警姿勢值試驗,試驗結果應符合規定規定。
5.剩余電流式電氣火災監管探測儀維修后,應按GB14287.2規定開展報警特性試驗,試驗結果應符合規定規定.設置的剩余電流報警姿勢值應合乎設計方案規定。
6.溫度測量式電氣火災監管探測儀維修后,應按GB14287.3規定開展基本上特性試驗,試驗結果應符合規定規定,設置的報警溫度值應合乎設計規定。
7.手動式報警按鍵和消防栓運行按鍵維修后,應各自按GB19880、GB16806規定開展姿勢特性試驗和不姿勢特性試驗,試驗結果應符合規定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