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鋰電池火災探測器連接的探測儀.手動式報警按鍵等報警構件確定發覺火災時,根據系統總線將報警信息發送給火災事故報警控制器。
控制器經核實后進到火災事故報警情況并傳出火警聲.光報警。這時控制面板上鮮紅色火警顯示燈長亮,液晶顯示屏上表明火警編號.火警數量.首警位置.報警構件的編號及種類.報警時間.安裝部位等信息,與此同時復印機.歷史數據紀錄有關火警信息。當火警總數超出兩根表明時,除首警外,其他報警可全自動循環系統表明。
火警的一般解決流程:
1.按“消音”鍵,控制器音箱將關掉,“消音”鍵邊上的電源指示燈亮。
2.依據展現的二次碼.產生火警的部位等信息先要查驗產生火警的位置,并確定是不是的確有火災產生。若是為誤報警,查清緣故,酌情考慮;若確定產生火災,應馬上機構滅火工作中。
3.交通事故結案后,按“校準”鍵,使系統軟件返回一切正常監測情況。
注1:本菜單欄具備優先,若報火警時正處在其他報警菜單欄,系統軟件將全自動轉到本菜單欄表明,并傳出火警聲;相反若已處在本菜單欄中,系統軟件發生其他報警時,將不可以全自動但可手動式轉至其他報警頁面。
注2:按復位開關后,假如原位置仍處于報警情況(如感煙探測器中仍有煙.手報并未校準等),鋰電池火災探測器控制器將再度給出相對應火警信息。這時應待煙散盡或當場校準后再校準控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