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線形光線鋰電池火災探測器光束中心線至房頂的安全距離宜取0.3m~1.0m,相對高度超過12m空間場地加設的探測器的安裝高度必須符合施工圖紙和現行標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的相關規定;
2.發射裝置和接器(雙光束探測器的探測器和反射層)間的距離不應超過100m;
3.鄰近2組探測儀光線軸線的垂直距離不得大于14m,探測儀光線縱線至腋角垂直距離不得大于7m,且不宜小于0.5m;
4.信號發射器和控制器(雙光束探測器的探測器和反射層)應安裝在連接結構上,且應安裝牢固,須經安裝于鋼架結構等很容易發生偏移彎曲的構造處時,構造的偏移不可危害探測儀的正常使用;
5.信號發射器和控制器(雙光束探測器的探測器和反射層)中間月亮的光道路上不得有遮蔽物;
6.必須保證信號接收器(雙光束探測器的探測儀)繞開日光與人工光源直射。